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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为切实提高整改效果,绩溪县政府安排县监察局、审计局联合成立2个督查组,对本年度财政同级审计所涉及的27个单位、75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形成了督查情况报告。
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督查结果,召集正在整改和未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开会,限期整改到位。要求县监察局、审计局对正在整改的项目,加大督促督办,加快整改到位;对未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同时,加大对正在整改和未整改问题的督促督办力度和跟踪问效工作,对推诿扯皮、有错不纠、不作为的,将按照《关于对庸政懒政怠政行为问责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未整改问题的单位责任人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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