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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两级基层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分布在社会各个层面,与基层群众联系紧密,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他们的一言一行具有引领作用,在法治绩溪建设中应成为先行者。
要做学习法律的引领者。不学法,就不懂法,不知道法律禁止什么,打击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作为代表,要认真行使代表的法定权利,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就必须认真学习法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体系博大精深,浩若烟海,学法也不可能面面俱到。要突出重点学,要学习宪法,学习与代表履职密切相关的监督法、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学习与推进基层民主法治进程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坚持引领学,要立足岗位,运用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法律,普及法律常识。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着力培养法治精神,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头脑中,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和习惯。
要做守住法治的模范者。“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守法是每一位公民的义务,作为被选民选举出来代表他们当家作主的人大代表,更应该严格守法,应当做守法的模范。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固树立不触碰法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的观念,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而应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担当起法治建设的责任。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要始终严格遵守法律,当模范、做表率,树立良好形象。
要做践行法治的推动者。人大代表用法是履职好坏与否的重要体现,也是履行职务的关键所在。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代表要对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不仅要学懂还要会用。代表行使权利必须依照法定权限、遵守法定程序、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要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要参加闭会期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履职学习等活动,积极建言献策。要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代言。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作为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要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难题,推进工作,要始终成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先行者。
华阳镇人大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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