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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贯彻实施情况
2014/10/28 8:16:22  作者:  来源: 点击:1150

 

 

为推进我县气象事业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102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驻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我县气象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庭波、副主任洪自力、章鲁文、汤郁文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参观了县气象局自动气象站等气象探测设施和设备,召开了汇报座谈会,听取了县气象局关于气象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气象法贯彻实施,不断加大对气象事业的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在全县建成了36个自动气象监测站和3个乡镇视频监控,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了26套乡镇气象站和10套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站的建设,保障了气象事业的发展和气象现代化建设的需求。有效应对了2010年、2011年夏季暴雨和冬季暴雪、2012年“海葵”台风和2013年汛期大暴雨和连续高温干旱等气象灾害,减轻了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调研组对气象法贯彻实施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许庭波在调研和听取汇报后指出,气象局作为灾害防御管理工作的重要部门,要提高我县气象预测预报、防灾减灾的能力,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要积极主动的解决资金不足、人员不够等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气象知识的了解和对气象灾害的防范能力,让气象科学知识更好发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现代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