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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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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 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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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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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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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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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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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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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2014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绩办[2013]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接待办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和《绩溪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规章制度》。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3万元,2014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需要。
联系方式: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务公开电子邮箱: jixird@126.com
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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