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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庭波带领调研组到县交管大队调研《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洪自力,副主任章鲁文、兰成华参加,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人就我县近年来《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调研组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在全县机动车辆迅猛增长的情况下,县交管大队在宣传、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全县的交通安全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为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宣传、落实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是交管部门一家的事,而是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调研组建议,交管部门要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结合绩溪实际,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地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每个公民都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实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就县交管大队提出当前全县以小型汽车为主的机动车拥有量年平均增长率达25%以上,车多路窄矛盾突出;以电瓶车为主的非机动车群体庞大,交通安全隐患很大;《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的职责在一些职能部门落实不到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化解难;公安交管警力严重不足等问题及建议,调研组表示将在进一步调研求证基础上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县政府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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