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立辞去绩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5年9月22日绩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王立辞去绩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报绩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