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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于6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调研。调研组深入县人社局、县经开区管委会等16个单位,美团绩溪、安徽碧橙等2个新业态公司,人才公寓、华阳镇来苏社区进行了实地调研。6月18日,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及县人社局等单位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汇报,调研组成员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重要论述,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将就业工作放在民生工作的首位,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帮扶,健全就业促进机制,2022年以来,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806人次,就业规模不断扩大,为全县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就业体系政策不断完善。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就业促进工作。将就业促进工作纳入《绩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出台《绩溪县稳岗促就业实施方案》、《创业绩溪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落实就业措施。强化资金保障,2022年以来,全县共安排就业资金2015万元。加强就业配套保障,投资建成公租房1136套。围绕“2+N”主导产业,重点打造以富凯特材、小小科技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龙头的高端机械零部件特色产业集群,推进杭绩数字经济产业园、碧橙数谷等数字经济平台建设,创造更多更好就业岗位。2023年以来,新进“2+N”主导产业企业上岗就业1700余人,目前,园区就业人数达1.2万余人。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荣获“2023安徽省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百强”称号。
(二)就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加强人力资源机构服务建设,全县建成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8家。常态化开展“春风行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线上线下招聘534场,解决企业用工3000余人。扎实推进“三公里”就业圈建设,6个社区创成省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积极构建跨区域劳务协作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机制,开展跨省劳务协作招聘会5场,与甘肃天水、浙江临安、阜阳界首等地建立劳务协作关系。搭建校地战略合作平台,建成省级博士后科技工作站1个,新增挂牌大学生实习实训实践基地9个。积极推进涉农信息资源有序整合共享开放,通过淘宝、饿了么、美团等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各类新就业形态,带动本地电子商务从业岗位800余个,就业达2000余人。
(三)就业重点群体保障有力。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摆在突出位置,完善“1131”就业服务,2022年以来共为662位绩溪籍高校毕业生提供个性化服务,帮扶率100%。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募集上岗256人,发放见习补贴317万元。建立失业人员动态走访机制,围绕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682个,发放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资金500万元。关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30名退役军人获得创业贷款640万元。实施省级妇女创业发展扶持项目,帮助妇女获得项目资金23万元。发放42万元资金扶持140名残疾人自主创业。积极落实税收优惠减免政策。2022年以来,支持残疾人、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为创业就业减免税费1648.99万元。
(四)就业技能培训不断强化。重点关注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脱贫人口等群体,设立8个乡镇技能培训点,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6期7876人次,新增技能人才4785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85万元。依托安徽徽厨技师学院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等基地,采取“公办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联合培养模式,先后培养“绩溪金徽厨”1550人。“绩溪金徽厨”被评为“全国脱贫地区特色劳务品牌”。
(五)公平就业环境不断优化。深入开展劳动用工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县80余家用工企业开展排查检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好产业工人合法权益。健全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2022年以来,共受理农民工工伤待遇、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案件45件,调解成功23件,调解金额279.2万元,调解率达51%。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机构进行严格审查。
存在的主要问题: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加大;结构性就业矛盾依然突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仍有不足;新业态就业保障有待完善。
二、意见建议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聚焦当前就业存在短板弱项,突出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工作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
(一)进一步压实就业工作责任。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突出就业优先导向,认真落实责任,在考核中加大就业方面的权重,把创造就业机会、扩大就业规模、降低调查失业率,作为重要目标和优先指标。要加强跟踪问效,全面评估政策效应发挥情况,从服务对象的角度反观政策是否“解渴”,及时调整政策兑现的难点、堵点,持续优化政策措施,提高政策实施效率。要加大稳就业政策宣传力度,让市场主体充分了解并享受政策红利,真正发挥政策效应。同时各部门在就业促进工作中扮演好组织者和监管者的角色,把准方向和目标,通过宣传、激励等方式,引导劳动者形成正确的就业观,不断提升劳动素质和本领,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二)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引力。强化产业、创业、就业“三业联动”,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深入挖掘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四新”经济等就业潜力。积极打造高质量产业园区,完善人才公寓等园区功能配套,加强生活保障,帮助劳动者降低生活成本,改善生活环境,增强用工吸引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人才服务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简化政策兑现程序,加快人才政策更新速度,对企业人才引进,招工培训、创新创业给予有力支持。注重发挥二、三产业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吸引更多劳动者和高校毕业生来绩留绩就业创业。
(三)进一步深化就业公共服务。一是着力推动稳岗拓岗。实施稳就业提质扩量“家门口”就业行动,持续巩固提升就业空间。加大企业稳岗扩岗政策支持,挖掘就业岗位,提升基层就业岗位吸引力。增强重点群体就业保障能力,持续开展困难群体就业援助。促进平等就业,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全面构建劳动和谐关系。二是促进供需精准匹配。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和就业服务机构队伍建设。提升“三公里”社区就业服务能力,做实“15分钟就业服务圈”。多渠道开展招聘服务专项活动,摸排县域内技能人员状况,完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为求职者和用人方提供精准服务。三是提高技能培训质量。持续深化产教融合办学体制,精准培养紧缺型技能人才,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级评价,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进一步激发新就业形态的活力。顺应经济发展大势,结合青年人在新就业形态中的重要作用,及时研究补齐新就业形态发展中存在的政策短板、制度短板、服务短板。引导更多劳动者准确把握新优势产业和新业态中的就业、创业机会,引导新就业形态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促进新形态就业带动传统就业,特别是带动劳务型人员就业,帮助更多传统行业失业劳动者转入新就业形态。要进一步构建完善覆盖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劳动者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多元化就业,拓展新的就业创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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