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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作为一名县人大代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法制室副主任胡绿洲切实履职尽责,倾心为民,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主动听民情、聚民智、传民声、办实事,时刻守护辖区交通安全。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胡绿洲于2016年当选县十七届人大代表,2021年当选为县十八届人大代表。七年的履职历程,让胡绿洲看到了绩溪的发展和进步,也让他开阔了视野,能够站在更高层面和更切合实际的角度思索如何履行好代表职责。为更好履行人民代表职责,胡绿洲主动联系选区单位和选区群众,积极参加县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
2023年上半年,他参加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调研,结合公安交管大队近年来在办理涉及道路安全交通违法案件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主张。其中就县政协委员提出的解决《关于取消绩溪中学门前汽车车位划定,缓解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建议》、《关于解决扬之小学放学时间段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的提案,胡绿洲同志就和大队领导一起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区学校周边安全隐患、交通流量等进行可行性调研,并向住建局等单位提出建议。
干好本职,才能当好代表,交管大队法制室的职责是执法审核、监督以及接待信访投诉。在法制监督岗位上紧抓“案管室”这个中心,胡绿洲认真履行案管员职责,进行每日警情巡查,加强源头管理,确保警情规范处置;进行执法场所使用管理和巡查,提升基础建设;进行涉案财物管理,加强执法全过程流转。今年以来先后被县局评为“优秀辅警”“优秀共产党员”,被宣城市公安局评为“7月份辅警之星”,被安徽省公安厅评为“7月份辅警之星”,在本职岗位上依旧出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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