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兰成华、汤郁文、方新民,副县长汪全胜参加检查。
检查组分组分别到安徽圣龙建筑公司绩溪分公司、公园里建设工地、吴家山垃圾分类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伏岭镇政府所在地和县城管执法局等地,实地了解我县《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
座谈会上,汪全胜代表县政府汇报了我县《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县城管执法局等相关单位作补充汇报,随后,调研组成员就《条例》实施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相关职能部门紧紧围绕职责范围和《条例》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执法、宣传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条例》的贯彻实施,有力促进了我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不断改善,为我县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保障居民身体健康、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提供重要保障。下一步,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打造易居、韧性、智慧、现代化美丽幸福绩溪。(舒越 张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