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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卫生院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2011/11/30 14:21:43  作者:  来源: 点击:1247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安排,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八次主任会议研究,由县人大常委会驻会组成人员、教科文卫工委委员、有关乡镇人大主席组成调研组,于2011年9月15日对我县乡镇卫生院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本次调研的目的是全面了解我县乡镇卫生院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情况,指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县乡镇卫生院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不断巩固完善,确保新体制机制顺利运行。调研组听取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分两个小组赴上庄镇、板桥头乡、伏岭镇、荆州乡,通过座谈、实地察看、查阅有关资料等形式,深入了解乡镇卫生院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安徽省基层医改全面启动后,县政府紧紧围绕“既要解决群众看病贵,又要解决群众看病难”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及时谋划部署,全面宣传动员,严格执行政策,积极探索创新,完成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医改工作任务。

1、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深入推进

全县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6%,符合条件的46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开展即时结报,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即时结报不断增加,参合农民报销比例不断提高。

2、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

医改全面启动后,县卫生局组织人员对全县11个乡镇卫生院、46个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库存药品进行登记、复核、录入,从2010年9月1日全部按基本药物目录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同时,加强了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制度及合理用药的培训,印发了国家基本药物知识手册,广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建立了药品零差率销售长效机制。

3、乡镇卫生院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

全县11个乡镇卫生院、73个村卫生室和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了竞聘上岗,重新定岗16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99.4%,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占31.9%。全面推行绩效工资管理,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建立公开透明、便于操作的考核机制,将基层医疗机构任务完成情况与经费补助挂钩。

4、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完成了73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三级医疗卫生防保网络进一步健全,基本满足了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5、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制定出台了《绩溪县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和《绩溪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了9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认真完成各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我县乡镇卫生院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实行医改后,病人就诊费用下降幅度大,切实减轻了病人负担,人民群众普遍得到实惠。但是医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医改后乡镇卫生院面临的一些困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解决。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运行补偿机制亟需健全
医改实施后,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乡镇卫生院的收入大幅减少,经费保障主要依赖县财政补偿。医改过程中,我县对乡镇卫生院的收支核定缺乏科学合理、全面细致、公正公平的测算和评估,经费补偿与卫生院实际正常的经费运转需求有差距,经费补偿机制不健全,对卫生院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发展有一定影响。

2、乡镇卫生院激励约束机制亟需完善

实行绩效工资后,乡镇卫生院收支纳入财政安排,业务量大和业务量小的卫生院职工收入区别很少,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能完全体现。此外,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门诊量呈上升趋势,医务人员的工作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特别是一些业务骨干,虽然工作量大幅增加,但收入却下降的比较多,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了出诊、值班等补贴,加上医疗风险的影响,有可能会使“大锅饭”现象重现,出现医疗不足、推诿患者等现象。

3、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一些突出问题亟需解决

一是基本药物品种不全。由于基本药品目录限制及患者用药习惯上的差距,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在卫生院无法有效治疗,一些特色专科因缺乏药品支撑,业务开展受影响。

二是药品招标实际操作中,基本药物和补充药物采购配送率偏低。某些临床领域采购的药品近乎为零,使临床医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受到很大限制,也容易造成患者误解。

三是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药品加成取消,乡镇卫生院收入锐减,医务人员收入减少,自身利益受到较大触动,卫生院发展环境受影响,管理难度加大。

4、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总量依然不足

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条件与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有差距。卫生院用房有所改善,但设备配备标准低,严重老化,利用率不高;村卫生室设施简陋,医疗条件与治病需求有差距,村医待遇低,保障不够。医护人员队伍整体水平不高,在结构、数量和技术上,与达标有差距,医务人才短缺,不少卫生院有编无人,村医年龄老化,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与群众看病治病需求有差距。卫生系统的人事管理工作机制和人才引进使用机制亟需改革创新。

三、几点建议

我县乡镇卫生院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还处于新旧体制转换和磨合的关键时期,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努力破解医改工作中的各种难题,扎实将医改工作推向深入。

1、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各种媒体深入宣传医改政策及实施医改的重大意义,提高群众对医改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同时尽快转变就医用药观念,以发挥改革的最大效应;加快改革创新步伐,重视制度建设,及时总结、发现和解决改革进程中的困难与问题,对本级政府无法解决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向上反映,争取政策支持。

2、健全和完善乡镇卫生院运行补偿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皖政办[2011]61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卫生部门要根据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农民人均收入状况,以及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服务范围、服务人口,科学合理、全面细致、公平公正地测算和评估卫生院的收支基数,同时在核定收支基数时要适度宽松,充分考虑边远偏僻乡镇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职工福利及卫生院债务,确保乡镇卫生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有比较充足的经费支撑。

二是在核定收支基数的基础上,健全运行补偿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保障服务支出和公共卫生服务支出纳入年度预算,足额予以保障。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收入全部上缴县级财政,规定用途使用。县财政、卫生部门要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满意度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期发放绩效工资。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核定绩效工资中基础性工资与奖励性工资的比例,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是在核定收支基数的基础上,按照“经费包干、超收返还、超支不补”的原则,继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超收部分全额返还。建立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卫生院职工的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

四是要规范医疗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监管,建立约束机制。对推诿病人、乱收费等违规行为,严格按有关规定扣减绩效工资和院长奖励。

3、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有利于人才引进和使用的工作机制,有组织有计划地招聘专业人才,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解决有编无人、人才短缺、年龄老化、医疗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同时,要建立人才合理流动机制,对安心基层工作、业绩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的医务人员,要根据其自身要求适当合理的调动。要以合理的报酬鼓励支持县城医院医务人员(包括退休医生)采取多种方式到乡镇卫生院提供服务,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水平。

4、切实解决医疗用药不足,医疗保障受限制等突出问题

为保障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和特色专科临床用药,对基本药物目录未列入、但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经常要用的药品及卫生院特色专科业务开展必不可少的药品,要及时登记备案,由县卫生部门核定,允许在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外适当增加配备。县卫生部门无权核定的,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争取政策支持。

5、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建设和管理

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乡镇卫生院用房紧张、设备老化,村卫生室设施简陋状况;要加强卫生院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坚定工作信心,安心本职工作;要提升院长的管理能力,转变管理观念,适应新的形势。要逐步建立村医准入、退出机制,完善村医补偿、养老政策,要结合实际确定村医一定的保底工资,使其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群众就医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