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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着力打造四个机关的决定
2022/4/27 17:17:55  作者:  来源: 点击:1125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县人大常委会政治建设,推动县第十六次党代会、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落细落实,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着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定政治忠诚,着力打造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

1.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工作实效上和日常言行上

2.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赓续红色血脉,坚定政治信仰。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法律讲座等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更好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常委会机关要搭建比学舞台、丰富学习载体,灵活学习方式、增强学习实效,着力建设学习型机关,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政治理论素质。

3.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以及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支持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分析研判、应急处置和定期通报机制。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常委会履职活动和代表风采宣传。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5.严格廉洁自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决落实省委“改进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一系列举措。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涵养良好政治文化、政治生态。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坚决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落实亲清政商关系要求,做到亲而有度守底线、清而有为敢担当。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二、落实政治责任,着力打造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6.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深入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个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确保地方国家机关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会议制度、议事程序和工作机制,保证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实、生动、具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7.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和地方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选举结果体现人民意愿。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协商,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推进人大协商。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管理,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监督,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人大监督工作,通过人大监督保证国家机关按照人民的意志运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事。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正确集中,确保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体现全县人民意志、凝聚最大共识。对县人大常委会集体作出的决议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一抓到底。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执法检查、调查研究或者参加其他公务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集体决议决定精神,共同维护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

  三、强化政治担当,着力打造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

9.拉高工作标杆。增强奋斗有我的敬业精神,保持奋勇争先的事业追求,砥砺奋发图强的干事热情,强化奋不顾身的责任担当,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县发展大局中来把握和谋划。增强慢进是退、不进更是退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聚焦“两区一地”发展定位,牢牢把握“三争”目标要求,助力实施“双百”“五百”工程,落实“学杭黄、提标杆,强信心、促翻番”的工作要求,建立常态化对标学习沪苏浙工作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以“奋力跳一跳”的精神状态,务实高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监督等法定职权,推动各项工作积极争先进位,奋力推进绩溪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10.坚持真抓实干。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决不能把说的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提升工作执行力,对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重大决策,对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作出的工作部署,提升马上就办速度,加大办就办好力度,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挑重担子、啃硬骨头,增强监督刚性,推动问题解决。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提高调查研究实效。落实为基层减负的相关规定,持续改进机关会风文风。

11.增强履职实效。以高水平决定体现共同意志,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协调沟通机制,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程序,依法及时有效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以高效能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审议报告、专题调研、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精准发力、组合发力、持续发力,增强人大监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以高站位选举任免保证党组织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实现,加强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

  四、站稳政治立场,着力打造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12.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树立正确权力观,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从人民利益出发。健全完善民意调查等工作机制,拓宽代表和群众参与人大履职渠道,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顺应民意、符合实际。紧扣推动共同富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快推动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打牢共同富裕的产业基础、经济基础、物质基础,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

13.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深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坚持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常态化开展代表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支持县乡人大代表每人每月提出一条涉及民生的建议。深化代表对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监督等工作的参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积极参加选区所在乡镇组织的活动,通过专题调研、视察、走访、座谈、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期盼。充分发挥“代表接待日”、代表活动室等作用,使之成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成为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扎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4.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就业、教育、养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深入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抓住主要矛盾,审议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跟踪监督审议意见的落地落实。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切实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做好人民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本决定,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定政治忠诚,提升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为加快建设全域美、产业强、百姓富现代化美丽幸福绩溪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