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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 绩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11/22 16:19:58  作者:  来源: 点击:4022

 

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

绩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1月1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会议通过)

 

绩溪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2022年元月上旬在县城召开绩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建议会议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绩溪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绩溪县2021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和批准绩溪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绩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绩溪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8.选举绩溪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

9.选举绩溪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10.选举绩溪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1.选举绩溪县出席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2.表决绩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相关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

        13.审议和通过大会有关决议和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