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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执法检查。上午,检查组先后深入绩溪县国际大酒店、客运枢纽、图书馆、博物馆、卫健委等地通过深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全面了解我县《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贯彻实施情况,并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整改落实到位。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执法检查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庭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郁文、周其华参加座谈会。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情况汇报及县卫健委、交运局、文旅局等部门的补充汇报。检查组成员结合绩溪实际,提出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压实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责任等具体的意见建议。
许庭波在讲话中强调,一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充分认识公共卫生管理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知晓率。强化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始终做到思想不松、保持高度警惕,推动形成公共卫生治理的长效机制。二要强化组织保障、经费保障。进一步充实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加大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经费投入,有效地促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三要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化联防联控机制,各部门加强分工协作,积极开展监督抽检,严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为更好地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执法检查,3月29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邀请了宣城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李求亮作《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法律知识讲座。(胡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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