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何刚
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5月2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何刚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报绩溪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5月2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卢东林为绩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绩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东林为县人民政府
代理县长的决定
(2021年5月2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审议,决定绩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东林为绩溪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姜哲
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1年5月2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通过)
根据《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姜哲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由县人大常委会适时报告绩溪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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