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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人大常委会按照《绩溪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规定,对本次机构改革中新提名的8名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集中开展任前法律考试。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人选工委负责人到场巡考。
此次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统一试卷、独立答题的方式,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涉及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主要侧重对拟任职人员综合素质的检验,考察其法律意识、法治意识和人大意识,运用法律知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拟任人选参加考试情况以及考试成绩将由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分别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报告,并通过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分别反馈给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成绩将作为依法任命的重要依据。
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旨在进一步促进拟任命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强化法治思维,树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此次新提名的2名县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员一同参加任前法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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