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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持续“亮剑”发声 聚力环保“蝶变”
2018/6/11 11:22:16  作者:  来源: 点击:810

 



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2468”发展思路,坚持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大力督促和支持政府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造美丽中国的“绩溪样板”。

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家底”

县人大常委会在加强环境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的基础上,以推进“林长制”、“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加大对我县环境状况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存在的问题,抓住问题的关键,积极建言献策。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县级河长”,坚持每半月对溪马河、大源河、际坑河、石门坑河等河道开展巡查,详细了解全县大小河道的生态状况,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各相关单位进行解决。绩溪县作为林长制试点县,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先后深入上庄、伏岭、长安、板桥、扬溪镇进行实地查看绿色产业发展、小水电整治、非煤矿山整治等工作,详细了解了我县林长制工作开展以来的成效与不足,积极为全面推进林长制献言献策。

行使监督职权,敢于“亮剑 ”发声

县人大常委会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监督重点,纳入日常各项监督工作之中,做到监督经常化、刚性化、实效化,以促进我县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并重、同步推进,真正实现经济发展、环境优美。418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座谈会,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厌战情绪”,加大对环保工作的调度,采取多元有效的保护措施,全面落实完善环境保护机制,不折不扣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515日,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对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并指出要把实施“林长制”当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做好增绿、护绿、用绿“三绿”文章,同时多角度、全覆盖扩大宣传,做到老百姓人人知晓,自觉树立生态保护意识;517日,县人大常委会成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县南郊垃圾填埋厂、板桥头乡生物质燃料生产点、兴化工有限公司、黄山恒久链传动有限公司、县人民医院等地进行执法检查,对固体废物收集处置、畜禽养殖粪污处置、医疗废弃物处置及固废回收利用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详细询问了解,突出对生态经济、绿色环保产业发展的监督,达到以生态促发展、以发展带生态的互动效应

发挥代表作用,持续“保驾护航”

人大代表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主体,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和实践者。绩溪县县乡人大围绕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选好主题,认真策划,组织人大代表扎实开展了一系列推动生态环保的履职活动,如家朋乡组织人大代表评议“河长制”工作,扬溪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农村三大革命”视察活动等。同时,代表们立足岗位,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保护者、实践者。长安镇人大代表汪建华创办吉美保洁公司以来,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秸秆禁烧期间,保洁车兼职秸秆禁烧流动宣传车,进村入组,深入田间地头,来回巡逻在该镇各条乡村道路上。板桥头乡人大代表程松辉组织召开村两委扩大会,认真分析庙山村现状,广泛征求村里老干部老党员意见,最终确定庙山村以优美的生态环境,发展“生态+旅游”路线。代表们用实际行动发挥了 “宣传员”、 示范员的主力军作用,并向各级领导和全县人民交了一份“人民代表为人民”的满意答卷。(胡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