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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三强化” 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强化作风建设,常念“紧箍咒”。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省市“三十一”条规定和县委作风建设规定精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当前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弘扬信念坚定、认真负责、务实高效、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同时,通过党组会、机关干部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传达县纪委制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及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严防重要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密切关注违规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超标准接待等问题,持之以恒扫“盲区”,“警钟长鸣”去死角。
强化制度建设,筑牢“防火墙”。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健全上下班签到制度、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制度的基础上,量化积分考核,将干部作风情况与个人年终积分制考核紧密结合,实现了对党员干部考评的精细化、合理化,筑牢了全体干部的“思想防线”;同时,健全工作机制,坚决执行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完善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强化表率作用,耕好“责任田”。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始终将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头,自觉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认真抓好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开展党建精细化管理,更好发挥党员干部引领带动作用及先锋模范作用,紧贴时代脉搏和工作实际,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部署、考核,强化对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的运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任务落实到位,机关党建工作从形式到内容上得到深化、从深度到广度上得到拓展,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为常委会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胡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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