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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和神圣职责,审议质量和效果直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质量。近年来,绩溪县人大常委会致力于探索提高审议质量的有效途径,努力在“选题、调研、审议、督办”四个环节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审议质量,确保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围绕中心,选好议题。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范围广、内容多,选准、选好议题是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关键。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抓重点、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精心选择审议议题。“抓重点”是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职责,每年的12月初就对下一年度审议议题进行安排研究,紧扣县委的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把改革发展稳定的焦点、政府工作的重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问题纳入审议议题,务求确定的议题贴近中心、贴近民生、贴近实际,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修改后报县委批准实施。“少而精”是每次常委会会议一般安排审议工作报告不超过三项为宜,使组成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讨论和发表意见,确保议题议深议透。“重实效”是对全年审议的议题作出统筹安排,明确主要议题、会议时间和责任部门,便于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及时做好会议准备工作,确保会议议题能够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效。
充分调研,做足功课。在选准议题的前提下,让组成人员会前“充分调研,做足功课”,是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基础。一是提前印发会议通知。在常委会召开前20日印发会议召开时间和审议议题的通知,7日前发送专项工作报告,让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审阅,了解情况,及时准确地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做好与会发言准备。二是做好专业知识储备。在常委会审议的内容中,会涉及到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程序性、法律性、专业性都很强。为使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更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常委会紧密结合审议议题,在会前确定学法内容,编发相关政策法规和学习资料,邀请有关专家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提高常委会依法审议的能力。三是精心组织调研。审议前对议题的调研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关键,常委会对每个审议议题,都组成专门的调研组,制定详细的调研方案,由常委会领导带队,部分组成人员和代表参加,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开展调研,广泛了解社情民意,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常委会审议准备有针对性的发言材料。
注重实效,提高质量。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不仅取决于议题的选择、会前的调研,更重要的是会中的审议环节。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探索和创新审议方式,多措并举推动审议质量提升。一是实行重点发言制度。每次常委会在审议议题时,根据议题的内容确定相关工委主任为重点发言人,在常委会上带头审议发言,要求重点发言人认真思考,精心准备,撰写发言材料,让审议发言“紧扣主题、有的放矢”,同时要求其他组成人员踊跃发言,各抒已见。对需要作出的决定、决议,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避免审议的单一性,使会议的审议最大限度地体现集体的意志和智慧,体现人大集体行使职权的职能。二是创新和改进审议机制。常委会把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结合起来,切实提升审议实效。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面对面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题询问,对评议和测评结果当场在会上宣布,不仅有效促进了事关民生热点问题的解决,也进一步增强了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三是推进履职公开化。有计划地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请新闻媒体报道会议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增强会议的公开性、民主性。
跟踪监督,抓好落实。落实审议意见是审议的延续,也是审议的落脚点,对促进和推动“一府两院”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每次常委会会议结束后,相关工委及时将审议意见综合整理,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形成审议意见书,以文件形式送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明确办理时限,要求抓紧办理落实。同时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在审议意见的办理过程中,常委会相关工委及时了解办理工作的情况,采取督查、调研等形式,督促“一府两院”及相关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防止出现“重审议、轻落实”的现象,让审议意见落地有声,真正使审议意见成为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有效载体。(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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