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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全面推进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
2017/10/25 8:15:50  作者:  来源: 点击:661

 

  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是依法接受选民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近年来,绩溪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市、县、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作为代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把它作为贯彻落实宪法法律、完善人大监督机制,增强代表意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高群众民主意识、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大举措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一是有序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活动。2014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连续3年组织开展宣城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庭波等16名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和测评。通过述职和评议,进一步增强了我县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的法律意识、代表意识、履职意识,加强了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强化了人大代表接受原选举单位监督的自觉性,提高了我县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主动性,促进代表在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试点带动县、乡镇人大代表述职活动2016年8月,县人大常委会华阳来苏社区进行了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试点,5名县、镇人大代表分别从自身学习、参政议政、联系选民、做好本职、服务社会等方面向居民代表作了述职,部分居民代表就老城区西关古里开发保护、绩溪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的问题,向述职代表提出了询问,代表现场作了回答,40名居民代表对代表进行了书面测评。全县各乡镇人大主席、秘书到现场观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是机制推动代表述职评议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2017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制订出台了《县、乡镇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办法》,明确规定,县、乡镇人大代表在每届任期内应当向原选区作述职报告一次。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安排各乡镇人大在本辖区内组织五分之一左右的县、乡镇人大代表进行述职评议。通过向选民报告工作、接受选民询问、开展评议测评等方式,真实、客观、全面的反映代表依法履职情况。述职活动结束后,并及时将选民评议意见反馈给述职代表本人,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改进。同时,把是否按质按量组织完成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作为代表评选表彰的依据。

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负责人说,代表述职、选民评议给选民和代表提供了一个相互了解的机会,增强了选民在各种场合对代表职务方面的监督意识。接受测评则可以鞭策代表更好地发挥作用,既增强了广大人大代表的履职履责意识,也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意识,有效地调动了代表、选民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