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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2017/6/29 15:04:53  作者:  来源: 点击:747

 

 6月27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庭波,副主任兰成华、汤郁文、章泽民、周其华出席并分别主持会议,副县长余祖海、县法院院长辛先海、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绍君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出席2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县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水法和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绩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6-2020年)的议案,并决定批准《绩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6-2020年)》;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办理工作情况报告。

在审议相关议题时,许庭波指出,县审计部门要进一步要加强审计整改,严肃问责问效;要强化审计绩效,对新情况新问题采用新对策。县财政部门要加强财税政策的分析研判,组织好财政收入;要加强预算收入管理,科学编制并执行好预算;要履行好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宣传贯彻好新预算法。县检察院要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公诉人员队伍建设;要加强部门联动,完善有关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制度;要围绕公正司法,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政府办负责人,板桥头乡、家朋乡人大主席和部分县十七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县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水务局、审计局在审议有关议题时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