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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郑开虎为绩溪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1/11/30 14:53:47  作者:  来源: 点击:1867

 

绩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郑开虎为绩溪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1年6月3日绩溪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鉴于胡征已辞去绩溪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绩溪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绩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郑开虎为绩溪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