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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对“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2017/5/8 10:06:45  作者:  来源: 点击:3318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兵坑源小河流域治理工程检查现场

 

图为扬溪源水库工程检查现场

 

图为扬溪源水库工程指挥部座谈会现场

 

5月4-5日,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庭波,副主任兰成华、汤郁文、章泽民参加,副县长柯宁宁参加“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

此次执法检查旨在全面了解全县在宣传贯彻“一法一条例”,规划和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水资源和河道管理机制建设情况以及水利执法工作等方面的实施情况,并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水法和河道管理条例提出建议和意见。

5月4日,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城区供水应急水源工程、樟坞口水库、翚溪河治理工程、大宁渠水源补水工程、兵坑源小河流域治理工程、扬溪源水库工程等重点水域和水利工程项目现场地检查,并在扬溪源水库工程指挥部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了扬溪源水库的建设情况。5月5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召开全县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会,柯宁宁代表县政府汇报我县贯彻实施《水法》和《河道管理条例》情况县水务局、国土局农委、住建委、环保局和华阳镇政府等单位作相关工作汇报。检查组成员针对我县实际情况提出了意见建议。

许庭波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绩溪县在“一法一条例”宣传普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河道综合管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水、科学治水、统筹治水,实现了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许庭波强调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度深度,改进宣传方式,努力提高市民对水资源保护的意识,用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要进一步加强水资源和河道流域的管理,建立联动机制,落实好河长制工作职责。要进一步加强水政队伍建设加强水政执法,切实保障好我县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