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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机关以积分制考核促工作实效
2017/3/10 16:38:24  作者:  来源: 点击:1023

 

    为全面准确评价机关干部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效能,营造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近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研究出台了《干部职工积分制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以积分量化工作,以考核促进实效,以奖惩强化执行。

    积分量化工作。立足人大机关工作实际,以“工作实绩考评+民主测评+加减分”框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并赋予分值。工作实绩考评由制度效能、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三个部分组成;民主测评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业务能力及水平、创新意识、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加减分由正向激励加分和反向惩戒减分两个部分组成,干部个人或工作受到表彰的,按照表彰级别给予不同的加分,工作不力或者受到处分的干部,给予不同的减分。细化的考核内容为机关的每名干部客观准确“画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考核促进实效工作实绩考核中本职工作,按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至各工委和各工作人员与积分考核挂钩,人大机关成立了积分制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办,采取自评打分+领导审核+上墙公示+异议复核+上报备案模式及时、准确、客观地评价人大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业绩,促使人大干部的二线思维转变为一线意识,从而增强队伍活力,提升工作水平。

     奖惩强化执行坚持把干部个人积分作为评先评优,选人用人的一项重要数据。根据积分排名确定先进人员和末尾人员,对当年考核得分前的,工作实绩明显的人员,在评优评先、培养推荐、提拔使用、岗位调整等方面优先考虑。被确定为末位人员的,单位内部通报,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并在县目标管理考核等奖金分配上,拉开一个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