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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任前法律考试
2017/3/2 9:43:39  作者:  来源: 点击:912

 

   为进一步增强拟任人员的法治意识,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32日上午,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对19名拟任新一届政府工作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了任前法律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统一试卷、独立答题的方式,考试内容涉及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主要侧重对拟任职人员综合素质的检验,考察其法律意识、法治意识和人大意识,运用法律知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参加考试的人员均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考场纪律认真答题。

  拟任职人员表示,通过这次考试使自己进一步深化了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强化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今后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牢记人民重托,履行好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