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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服务民生
——记绩溪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汪夏芬
汪夏芬,女,1966年6月出生,双本科学历,非党。现任绩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为县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一直以来,她非常珍惜人大代表的荣誉,牢记代表使命,自觉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始终把自己放在广大群众代言人的位置,不负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用自己的真情和汗水赢得人民的信任和肯定。
一、她坚持把学习作为第一主题。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她在各个岗位坚持刻苦学习政治、业务,尽快完成角色转换,力求迅速进入状态。系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法律法规,把理论知识贯穿于实践之中。通过参加人代会、代表活动,认真学习人大、一府两院报告,我县发展纲要、规划,工作思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理念,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她努力管好自己的团队,营造“讲学习、树正气、争奉献”的良好风气。
二、她坚持把奉献作为第一宗旨。担任金沙镇卫生院院长期间,通过整顿和改革,一举改变了管理混乱、 人心涣散的状况。担任荆州乡副乡长,把分管的各项工作干得有声有色。“新农合”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最大的民生工程,涉及面广,资金量大,利益主体多元化。由于历史上合作医疗有过失败的教训,当时群众对新农合仍持怀疑、观望、不解的态度,参合积极性不高。在巨大压力下,她呕心沥血,强化管理,既充分发挥新农合基金的最大效益,帮助农民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又切实保证新农合资金安全。她首先把宣传教育、解疑释惑工作牢牢抓在手中;其次是建立了一系列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推出许多便于群众缴费、咨询、就诊、报销、减负的服务措施,“按病种付费”、“门诊补偿方案”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县、市的充分肯定。创新的新农合工作考核办法得到县政府支持,有力推动新农合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几年来,新农合共补偿171.2万人次,补偿金额3.39亿元,平均实际补偿比达65.07%,位于全省第10位,处于较高的水平,基金运行一直平稳。群众参合积极性大大提高,参合率稳定在100%。新农合工作多次获全市民生工程优秀奖、新农合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新农合工作先进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分别获省、市、县“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她个人多次获县委、县政府表彰,获市十大女杰、省新农合工作先进个人、省三八红旗手。
三、她坚持以服务为第一关键。坚持把自己所在的每个岗位都打造成亲情窗口、高效窗口、服务窗口,她创新了“99%=0”和“进一道门,办所有事”的理念,始终把山区百姓当作亲人。努力创新,不断探索,推出了许多利民惠民的新举措和新方法。在全市率先实行县外就诊“备案制”;率先建立新农合信息化管理“局域网”,与100多个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无缝对接,与县外10多家省、市级医院联网开展即时结报,率先使用二代身份证就诊报销、建立短信服务平台、开通微信公众号,大大方便了参合群众和外出务工人员。积极完善乡镇合管站功能,将服务窗口向乡镇延伸,减少了报销环节上的耗费,确保参合患者不出村就能享受新农合政策带来的实惠。新农合真正成为民生工程中一面旗帜,成为山区百姓的一曲健康福音。
四、她坚持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县人大代表,汪夏芬不忘使命,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走访群众,站在全面发展的高度,为党委、政府制定发展大计积极建言献策,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美丽乡村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转促”、一乡一品和县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述职评议各项活动,尽心尽力履行代表职责,表现出了较高的参政议政能力和为民代言的责任感。她勤恳为民,是一位有着敬业意识、奉献精神、爱民风范的女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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