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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下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1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庭波,副主任兰成华、汤郁文、章泽民出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一文,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政府办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审查批准了县扬溪源水库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县农行和县徽商银行防汛救灾“应急贷款”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和“七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章泽民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免去胡东来的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接受胡东来同志辞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绩溪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许庭波在审议中指出,“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我县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广泛深入组织宣传,开展送法律进军营、社区、学校等各类活动,连续2年组织全县机关干部进行法律考试,取得实效,为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并荣获全市“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称号。他强调,“七五”普法工作已开始实施,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县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扎实推进法治绩溪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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