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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6/8/12 11:22:19  作者:  来源: 点击:334

 

2026年7月27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胡德永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绩溪县202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县政府及审计机关认真贯彻省、市、县委审计委员会、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紧扣全县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力年度审计工作目标,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规范财经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审计工作仍存在内审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审计监督领域有待拓展等不足。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审计监督

认真贯彻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紧盯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加强对重大投资特别是四大行动中政府性投资和政策性保障的审计监管,注重在立项、审批、建设、运维及资金拨付等各环节,把好政策制度执行与投资绩效目标关口。加大教育、医疗、社保、乡村振兴等重点民生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保障惠民政策更好落实。要把防范化解风险摆在审计监督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经济体检功能,常态化实施财政紧平衡状况下债务管理、预算执行的审计介入风险预警工作,推动守牢政府债务风险和财政“三保”底线。

二、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成果运用

开展审计监督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体制机制问题剖析,着力推进和规范内审制度执行,通过以点带面,推动行业或领域源头治理。要健全审计结果信息共享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分析审计查出的共性问题,推动行业管理建章立制和专项整治,预防类似问题反复发生,促进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提升;相关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对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预算编制与安排参考依据,对涉及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

县政府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要督促问题单位建立问题整改目标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举措、整改时限。被审计单位应将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列入审计整改工作内容。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应当整改的问题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执行清单销号制度,对积极整改到位、有效解决问题的,予以对单销号;做好整改工作督查督办,适时开展审计“回头看”,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要深入分析,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可行计划,有序推进落实;对整改工作中敷衍整改的,要持续追踪督办,必要时提请追责问责,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

        县人大常委会将于11月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前将开展整改情况调研。请县政府于10月20日前将整改结果报县人大常委会,并于11月15日前对相关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也及时报告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