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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6/8/12 11:13:05  作者:  来源: 点击:197

 

2026年7月27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持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夯实服务基础,推动了全县养老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县在《条例》实施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宣传不够深入,社会共识有待凝聚;二是部门联动不够紧密,协同合力尚未形成;三是服务供给不够充分,多元需求难以满足;四是家庭责任落

实不够,社会支持尚有不足等等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舆论先行,营造“全民助老”的浓厚氛围

要广泛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增强老年人、家属及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大力普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倡导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互助养老相结合的多元化养老方式,提升社会对养老服务的认同度和参与度。深入挖掘和宣传身边养老服务先进典型,进课堂上讲坛,讲好养老故事,培育良好家风、民风、社风,塑造全社会孝老敬亲、文明和谐的新风正气。

二、坚持权责明晰,织密“多方联动”的服务网络

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配套政策举措。补齐制度短板,健全居家养老服务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服务管理体系。加大政策扶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大力支持市场化养老服务主体,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着力打造多元化、有活力、接地气的养老服务生态。对照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问效。

三、坚持固本强基,夯实“软硬兼备”的要素支撑

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相适应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强化政策协同,推进医疗赋能和医保政策优化,促进医养康养深度融合。整合资金项目,加大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和农村公共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加快完善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巩固提升15分钟“互助圈”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智慧养老建设,提升养老服务的精准度和效率。加强社会化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和行业监管,确保服务规范有序。

四、坚持人才驱动,积蓄“专业赋能”的发展后劲

要加强分级分类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培养,积极打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队伍。鼓励养老机构建立养老从业人员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动态增长机制,落实补贴政策,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充分发挥银龄力量作用,大力倡导自愿互助、邻里互助、志愿服务,汇聚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养老服务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