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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汪未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积极争取债券项目和资金,有序推进隐性债务化解,持续健全债务风险防控体系,为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前期论证不够充分、项目管理不够规范,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风险防控压力依然不小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统筹,坚决守住风险防控底线。严格执行债务限额管理,用足用好限额内新增债务额度。加大财政调控力度,拓宽偿债资金来源渠道,统筹好预算收入、债券项目专项收益等多元化化债资金。依法合规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合理配置偿还债务资金需求,确保债务本息按期足额偿付,杜绝逾期违约。积极争取债券置换规模,减轻存量债务化解压力。加强动态监测,实时开展债务规模、偿付能力动态评估,提升风险预警能力,做到早预警、早防范。进一步完善县属国有企业运营机制,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加强企业融资监管,规范举债行为,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二、深化管理,切实提高债券项目绩效。进一步重视项目储备工作,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县域发展规划,及早谋划,成熟储备。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基础,提高项目初设合理化水平,避免论证不充分或设计不合理导致债券发行不畅、项目实施受阻、资金闲置等问题。强化项目绩效评价,完善债务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重点关注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投资回报、运维管理等关键指标。规范项目内容调整,严格按规定落实变更程序手续,杜绝挤占挪用、闲置沉淀等违规行为。加强债务形成的资产管理,完善债券资产管理制度,实行核算、配置、使用、处置全过程管理,加大运营维护、收益归集等责任落实与监督,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三、凝聚合力,持续提升债务监督效能。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明晰相关部门在举债、用债、偿债等环节的职责边界,加强财政、发改、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确保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申报、争取、使用、偿还工作协同高效推进。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能力建设,定期分类组织专业培训,提高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在风险评估、项目申报、资金审核等方面的业务水平。加大监督力度,将债券项目重点纳入财会监督、审计监督、项目重点调度计划,推动监督常态化长效化,通过多渠道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对查出问题要举一反三,开展清单化整改,促进债券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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