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上半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3年9月22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汪未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绩溪县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上半年,县政府及财税部门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四大行动”和大力开展“六个年”建设,狠抓财政收支主业,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收入预算执行实现预期,支出预算执行保住稳定,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实施,重点改革事项有序推进。但下半年财政形势不容乐观,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全年收入预算执行有困难,财政综合调控空间收窄,民生保障任务艰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需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收入征管。认真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坚持依法征管,应收尽收。进一步健全税收征管协作机制,优化税收征收环境,持续加强重点税源、重点税种和重点项目的税收征管,特别是对跨市异地建筑业企业的预缴税收工作,要齐抓共管,避免合法税收流出县域;要加强资产资源管理,及时清理盘活低效、闲置资产,严格处置信息监控,杜绝资产流失。
二、强化财源培育。落实好现行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应免尽免、能减则减、应退尽退、能缓则缓,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负担。支持重点企业培育,健全特色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完善一企一策帮扶机制,助力企业提质增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加国有企业资本注入,支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助推国企在产业发展中更好发挥作用;积极向上争取,从专项资金、专项债券方面得到更多支持,以缓解地方财力不足。
三、强化预算刚性。进一步强化年初预算约束,切实保障“三保”支出预算执行,从严控制预算指标调整和调剂。在财政紧平衡态势下,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事项支出和基层基本运转。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原则,努力压减一般性经费支出。重点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动态监管,防范无预算、超预算、不规范列支“三公”经费行为发生。持续落实零基预算要求,统筹做好明年的预算编制。
四、强化财政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注重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国有企业运行的指导和监督,预防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健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持续优化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体系,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突出项目立项、项目质量、预期效益等重要评价内容,更加注重评价成果运用,提升绩效管理成效。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要求,科学谋划和广泛论证债券项目,强化债券项目实施监督,规范债务资金使用,完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严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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