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庭波,副主任兰成华、章泽民、周其华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书生,副县长汪逸,县法院院长辛先海,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绍君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出席2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镇人大代表组建设提升代表组活动实效的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政府办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县十七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陈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