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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2020/4/9 9:17:24  作者:  来源: 点击:7968

 

县人大常委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组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许庭波主任为组长的县人民政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调研组,于4月23日对县人民政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分组深入长安镇敬老院、伏岭镇敬老院、龙川中心养老院、新安养老院、县社会福利中心、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杨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地实地详细了解了养老机构、服务组织的建设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认真了解了养老机构中老人们的生活起居情况;召开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调研座谈会,周宁副县长代表县人民政府就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作了补充发言;调研组成员就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发言。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60岁以上老龄人口40728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23.3%,我县老龄人口比例分别高于全国5.4个百分点、全省7.25个百分点、全市3.94个百分点,我县已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在困难老人方面,我县持有残疾证的老人2244人,农村低保老人1249人,农村五保老人641人。截至2019年9月,全县城乡养老机构床位数已达1726张,管理和护理服务人员120人,其中每千名老年人床位达42张,在全省处于中上游水平;在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方面:完成了5个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全县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到65家,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配备覆盖率达85%。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先后投入财政资金6500余万元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初步构建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县养老服务业逐步发展。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

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老年人事业发展,将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先后研究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了《绩溪县养老服务业十三五规划》,并按年制定实施了《绩溪县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实施方案》《绩溪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绩溪县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等。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协调解决养老工作中面临的难点和问题。建立了以分管县长为总召集人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会议联席制度,成立了县、乡(镇)、村三级养老工作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并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乡镇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良好运行机制。

(二)积极发展公办养老服务机构

一是关注弱势群体,将农村敬老院建设摆在民生社会保障建设工程的首要位置,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健全五保集中供养长效机制,提升养老院管理服务水平。目前,我县乡镇敬老院11所,位数达到646张,护理服务人员60人,全县农村敬老院供养能力达到90%。二是在城区建设了示范性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绩溪县社会福利中心,建有床位180张,护理服务人员41人,入住孤残优抚对象、失能、高龄老人约145人。公办城乡养老机构在满足孤残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老人和低收入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人服务需求的同时,入住了全县范围内有养老服务需求的社会老人,充分发挥了公办养老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和兜底保障功能。

(三)扶持好社会办养老产业在我县发展

近年来,县政府拓宽招商引资渠道,保障土地供应、落实税费优惠等政策扶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养老产业,大力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一是投入运营的项目。总投资6.5亿元、占地面积280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2000张床位的上河国际养老中心项目,至2019年9月共接待“旅居式”养老服务6万余人次,产值约1200万元;二是在建的项目。总投资3.2亿元、占地面积200亩、建筑面积2.95万平方米、1000张床位的绩溪新安养老产业园项目正在建设中,该项目计划建设成中高端阶层医养结合型的休闲养老中心。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产业初步形成,成为我县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兴业态。

(四)完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

绩政[2015]59号文件规定,对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用房,按照新建的住宅小区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2020年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用房。目前,建设了5个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全县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到65家,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配备覆盖率达85%。城乡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不断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的总体服务水平得到不断提升,更好地为城乡居家老年人特别是留守、空巢、独居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的迫切需要,满足城乡老人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需求。

(五)努力提升养老服务发展能力建设

一是保障养老服务发展用地。编制《县城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规划》,明确养老服务设施阶段性目标。编制《绩溪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将新建住宅小区配置养老服务用房建设标准纳入规划设计强制性要求。在县城总体规划中确定养老产业用地和养老用地,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21.33公顷。调整完善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养老服务设施用地135亩。二是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县政府紧抓重点部位、关节环节,设置监督控制点,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和美丽乡村规划,积极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做好市政公用设施配套。三是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印发《绩溪县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卫生院均与乡镇敬老院签订了医疗帮扶协议,定期免费为敬老院老人开展健康咨询和体检。县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构建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建立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推进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四是落实养老补贴制度。县政府全面落实了高龄补贴和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制度以及养老机构、居家养老中心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五是探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为破解居家养老中心运营难题,至2019年10月,我县建设了1个绩溪县居家养老指导中心、8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同步完成了38个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建设任务;通过招投标引进了南京禾康养老有限公司,在我县主城区开展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目前服务困难老人175人,计划于2019年底向全县推广,力争在2020年底基本建成无偿与有偿服务相互补充,线上与线下相融合,托底与普惠相互结合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六是推动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为解决农村敬老院床位空置率高、农村困难老人需求大等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通过公建民营模式完成伏岭镇敬老院、金沙镇敬老院、临溪镇敬老院的转型升级任务,转型升级后的敬老院加挂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牌子,在满足辖区内特困供养人员入住的前提下,可利用空余床位托养有入住需求的社会老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老服务存在供需矛盾。一是养老床位供给不足。目前,面向本县老人的养老机构主要还是公办养老构,床位只有826张,服务对象仅限于本县少数范围的老年人和农村五保户,覆盖面十分有限。二是床位供需两极分化。县城区域硬件设施好、管理服务优的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高,而农村养老院则有较多的空余床位,但由于基础条件和功能不全,导致入住率不高。

2.居家养老服务效果不明显。一是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简单。目前,养老服务站主要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家政服务”、文化娱乐、日常生活照料等服务,多元化的服务模式尚未开展,服务能力与老人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错位。二是居家养老服务认可度不高。居家养老作为新型的养老模式,多数人对居家养老服务还缺乏深层次的认识,社会普遍认为照料、服务老人是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而居家养老服务只能在子女缺位的情况下提供必要帮助。

3.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和护理队伍不足。目前,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老年人健康问题、照护问题日渐增多,患病率高、患病种类多、患病时间长、并发症多、治疗难度大,医疗机构、专业医生和护理人员都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全县养老服务供给与快速增长的需求矛盾突出,存在有效供给不足、服务能力不强、质量不高等问题。政府仍需要正视问题,统筹谋划,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合力。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体现,要以人民至上的服务意识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这项民生工程。要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定期分析我县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能力,研究发展战略,增强前瞻性和协同性,促进养老服务城乡协同发展。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充实、加强基层养老工作力量,保证县、乡镇、村有人管事、有钱办事。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明确工作目标、逐年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努力形成全县“一盘棋”,齐心协力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强化分类施策,有效缓解养老服务供需矛盾。一是高度重视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要按照“立足实际、需求导向、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原则建设完善老年人活动场所,有效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政策,加强社区、村老年人活动场所与社区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的衔接,加快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的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力度,不断满足老年人活动需求。二是积极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智慧养老模式,积极引导相关企业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引导更多民营资本参与包括服务农村留守老人在内的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满足居家养老需求。三是有效增大机构养老规模。要以重点扩建、整合资源、合作代管等方式尽快增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特别是要加速县福利中心扩建工作;要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区别保障范围与非保障范围收费标准,探索利用价格调整政策,完善和落实已有激励政策,尽快缓解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供不应求矛盾;要采取有效措施,以优先满足本县多层次养老需求为目标,引导和支持有利于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的养老机构发展,积极有序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建设。

三、推进医养结合,努力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要充分挖掘现有医疗资源开展养老服务。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逐步完善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效,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激励机制,促进农村、社区的医养结合;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互补,推进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利用闲置资源开展养老服务。要积极引进高端医疗单位参与养老服务,支持医养结合机构与医疗行业高端机构的合作,推动我县养老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

四、完善行业规范,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体系建设。要积极规范养老服务,明确服务标准,完善服务流程。逐步解决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在管理、服务、卫生、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注重可持续发展;加强涉老服务企业的市场监管和行为规范,引导居家养老服务有序竟争、规范服务;高度重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卫生安全问题,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化发展。要加强对涉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权益保障。充分利用现有职业教育资源,开展经常性、针对性培训,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老年人护理技术培训;规范企业依法用工,确保从业人员薪酬、社保等职业保障的落实,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职业认同感。要加大对养老服务业侵害老年人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老人得到有尊严和温暖的服务。

五、加强政策引导,逐渐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际,修订专门规划,努力打造“投资主体多元化、城乡发展一体化,服务本县群众为主、外向服务发展适度”的养老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加强政策引导、信贷支持、财政扶持等。建立发展养老服务业正常经费投入机制,加大资源配置力度;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加大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社会养老服务设施,重点是老年人活动场所、现有城乡群众活动场所的适老化改造和公办养老机构等建设的资金投入;积极引导养老服务企业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根据本县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确定适当的收费标准,使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