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文章详情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的意见(试行)
2011/11/30 14:33:45  作者:  来源: 点击:8103

 

    人大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人大宣传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近年来,我县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在县、乡两级人大和县委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对于促进我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发展的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人大宣传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创新方式,努力提高人大宣传信息的工作实效
  

    人大宣传信息工作要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强的特点和要求,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在宣传信息工作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入挖掘人大工作中出现的新经验、新事物,及时反映人大工作的新发展、新成效和新变化,以丰富多彩的题材,做出有新意、有深度、有影响的报道。要善于将法律语言和新闻语言相结合,使人大宣传通俗易懂,易于被群众接受,不断增强人大宣传信息的社会影响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板报橱窗、活动图片、专题宣传片等传统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便捷的优势,创建绩溪人大网站,建立县、乡人大互动宣传平台和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互动宣传平台,提高宣传信息传播速度,增强宣传的效果,扩大宣传的影响力。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提高人大宣传信息的社会效果
  

     人大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涉及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人大宣传工作应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按照“出亮点、出精品、出成果”的要求,重点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充分反映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宣传,全方位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当家作主、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具体实践;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的宣传,宣传在工作中取得的实际效果和成功经验;加强对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宣传,宣传代表在关注民生、密切联系选民、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带领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的典型事迹;加强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宣传,充分反映基层民主不断扩大,公民积极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情况,不断提高人大宣传的工作质量,不断促进人大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推进人大宣传信息工作深入开展
  

    提高人大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必须要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县、乡人大要成立专门组织,负责人大宣传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完善宣传网络。县、乡人大要充实和完善人大宣传骨干通讯员队伍,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宣传工作网络。每一位人大宣传工作干部都要切实树立责任意识和高标意识,要特别注重加强学习,特别注重提高自身素质;要进一步拓宽视野,创新宣传思路,强化工作总结,提升理论高度。三是明确目标责任。人大宣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计分考核制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采取召开宣传信息工作会议、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要提供经费保障,确保人大宣传信息工作深入开展。

              
               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4月11日

 

发:各乡镇人大。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县广播电视台、新绩溪。

附:

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对县、乡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的领导,全面提升全县人大宣传信息工作水平,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人大宣传信息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姚少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胡跃峰(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主任)
  成 员:李全辉(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
      邵名农(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胡汉民(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程曙光(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主任)
      郑灶木(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主任、办副主任)
      姚怀红(县人大常委会规备办主任、办副主任)
      黄中山(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胡跃峰,副主任:姚怀红,成员:周丽红。
  

    各乡镇人大要明确分管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的领导和信息员(于2011年4月30日前将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名单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各自情况,建立相应队伍,明确任务,使人大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二、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
  

    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板报橱窗、活动图片,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便捷的优势,建立绩溪人大网站,构建县、乡人大互动宣传平台;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活动,通过大型图片展,制作专题片等方式,增强宣传的效果,扩大宣传影响力。
  

    三、把握宣传重点,提高宣传实效
  

    人大宣传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紧扣时代
主题,把握热点、突出重点、打造亮点,不断增强宣传报道的针对性、思想性、指导性和感染力,重点宣传以下内容: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和内容,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民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认识的情况;

    2.县、乡人大监督支持政府围绕年初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
 

    3.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关于加快“城市东进、园区西扩”的战略决定,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人大代表在参与“城市东进、园区西扩”建设中,履行代表职责的典型事迹;
 

    4.县、乡人大关注民生,心系群众,加强对政府工作难点、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监督的情况,特别要重点反映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人大在执法检查、调研、视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和整改落实的情况;
 

    5.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两院”的监督,促进“两院”公正司法的情况;
 

    6.县、乡人大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创新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的情况;“一府两院”在办理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各级人大代表模范履行代表职责,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典型事迹;
 

    7.县、乡人大大力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情况;
 

    8.县、乡人大领导深入联系县乡镇(村)、社区或企业,指导基层工作,关心基层群众,帮扶弱势群体的情况;
 

    9.县、乡人大巩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成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的情况;
 

    10.县、乡人大进一步加强对监督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努力改进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的情况;
 

    11.“一府两院”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的情况;
  

    12.乡镇人大加强自身建设,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生动事例及经验典型。
  

    三、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信息工作
  

    人大信息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监督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权力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加强工作交流、推动工作发展的重要措施。人大信息工作要迅速、及时地报道人大工作,突出体现人大信息及时性和实效性特点,努力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求。要注重挖掘综合,从一般性信息中挖掘报送深层次信息,努力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人大信息编报要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信息点要突出。标题要醒目,内容要新颖,分析要透彻,提出问题要切中要害,解决问题的建议要切实可行;
  

    2.文字要简洁。动态信息一般不超过300字,制度创新信息不超过500字,调研和代表建言类信息不超过1800字;
  

    3.审核要严格,格式要完整。信息报送须经专人签审,坚持一事一报,并按标题、内容和署名的格式要求上报;
  

    4.编报要及时。日常信息在一个工作日内,调研和代表建言类信息在一周内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四、目标考核奖励标准
  

    为保证我县人大宣传信息工作能够在全市争先进位,从2011年起,县人大常委会对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建立目标考核奖励制度。
  

    1.目标任务
  

    宣传稿件: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各乡镇人大原则上每月要向各级新闻媒体投送各类宣传稿件一篇以上。
  

    信息报送:各乡镇人大每月至少向《绩溪人大》网站(待网站建立后)报送3至5条,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每月至少报送2至5条。也可直接向县级以上人大网站和杂志投稿。
  

    2.信息计分办法
  

    (1)《绩溪人大》网站采用每条信息计5分。
  

    (2)《新绩溪》采用每条信息计5分。
  

    (3)《绩溪新闻》采用每条信息计5分。
  

    (4)《宣城人大》网站采用每条计10分。
  

    (5)《安徽人大网站》采用每条信息计30分。
  

    (6)《安徽人大信息》采用信息计30分。
  

    (7)《安徽人大信息•专刊》采用每条信息计40分。
  

    (8)《全国人大》采用每条信息计50分。
  

     3、采用信息奖励标准
  

    (1)《绩溪人大》网站、《新绩溪》、《绩溪新闻》采用的,每条信息稿酬5元。
  

    (2)《宣城人大》网站采用的,每条信息稿酬10元。
  

    (3)《安徽人大》网站、《安徽人大信息》等信息载体采用的,每条信息稿酬20元;
  

    (4)《全国人大》等信息载体采用的,每条信息50元。
  

    (5)上述信息载体重复采用的信息,稿酬不重复计算,按最高标准发放。
  

    五、考核评比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每季度公布县人大机关和各乡镇人大信息报送和计分情况。根据累计得分,每年组织评选出信息工作先进科室、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考核评比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出建议名单,报请县人大宣传信息领导组会议审批。
  

    考核评比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信息考核与评分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标准进行。对评选出的信息计分总数前3名的单位、计分总数前5名的信息员,县人大常委会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适当奖励。